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6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另外,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次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介
项目名称: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600万吨/年产能核增项目
项目概要:鲍店煤矿开采原环评批复生产能力300万吨/年,目前核定产能600万吨/年。根据发改办运行[2021]722号文件要求,矿井存在核定生产能力较环评批复生产能力增加幅度100%的历史遗留问题,文件要求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完善环评手续。
鲍店煤矿位于邹城、兖州市境内,东距邹城市10.5km,北距兖州市13km,处于兖州煤田中部。井田走向长约7.2km,倾斜宽约5km,面积37.0184km2。目前主要是开采3、3上、3下煤,采用走向或倾向长壁工作面采煤方法,全部陷落顶板管理方法,综合机械化采煤工艺。本矿井上组煤现共划分一、二、四、五、六、七、八、十共8个采区,其中一、二、四采区现已回采结束,现生产采区为五、十采区,六、七采区为后期接续采区,现正进行开拓准备。本矿井服务年限为14.4a。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联 系 人:房爱军 刘建
联系电话:0537-5922321
E-mail:bkhbzx@163.com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征求公众参与的意见
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初期阶段,为使本项目厂址周围受影响的公众更好的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欢迎广大居民向本项目建设单位及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内容包括:
1、当地环境问题;
2、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3、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对本项目建设最关心的问题;
5、其他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日起至本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前,公众可以通过信件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对本项目建设的书面意见(公众意见表附后),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及时向公众反馈意见。
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鲍店煤矿
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