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案例】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警示教育片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2日 来源: 鲍店煤矿

利民煤矿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流长乡大园村,为兼并重组建设矿井,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隶属于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山名称为贵州强盛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清镇市流长乡利民煤矿。3月1日17时,李乃安、江开松主持召开调度会,叶兵、涂志政(同时兼任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爆破工)等15人参加会议,安排井下掘进作业。17时30分至3月2日3时20分,各作业地点人员分批陆续入井,未专门组织召开班前会。3月2日4时17分,涂志政启动放炮器。放炮后涂志政感受到明显冲击波,随即同4名工人往外跑。涂志政跑到主井底架空乘人装置机尾处,向调度监控室打电话说“回风斜井延伸巷突出了”,随即晕倒。经技术鉴定,事故突出煤量792吨,涌出瓦斯量76632立方米,吨煤瓦斯涌出量96.75 立方米。当班调度员林万军、监控员许琴发现回风斜井延伸巷掘进工作面T1、T2甲烷传感器断线报警,立即分别打电话向矿长李乃安、监控主任李涛汇报,并通知井下撤人,随后李乃安、李涛、江开松、谢长元等人赶到调度监控室。事故发生后,煤矿未按规定报告事故,未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未召请矿山救护队开展救援。刘平、李乃安、曾先树、谢长元等人商量后,决定自行组织施救。李乃安、史金伟、毛士云、姜海、陈青虎等人入井开展救援,途中遇到撤出的人员陆续升井。救援人员在主斜井中部联络巷往上70米处发现入井接班的安红利遇难。姜海带人用担架将安红利的遗体运送升井。发现有人员伤亡后,李乃安通知主斜井放矿车运送伤亡人员。经煤矿组织人员对井下进行搜寻,各掘进队进行人员清核,发现8人遇难、13人受伤。事故地点9号煤层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未按规定采取综合防突措施,煤层突出危险性未消除,放炮诱发煤与瓦斯突出。2.强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并瞒报事故。4.流长乡党委政府落实监管检查工作职责不到位;打击非法开采经营运输矿产资源工作不力。5.清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履行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职责不到位;“打非治违”工作推动不力;巡查小组工作职责落实不到位;未按规定报告事故。6.清镇市自然资源局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不到位;防止煤炭产品外运巡查工作不到位。7.清镇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有差距;对煤矿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日常监管工作督促检查不够;对干部教育管理不到位。8.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落实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推动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差距;用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上存在差距。9.贵阳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对煤矿安全工作的部署及督促检查不力。贵州省贵阳市清镇市利民煤矿“3•2”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贵阳市人民政府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论证结论报请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是否关闭该矿的决定。对强盛集团公司、利民煤矿各罚款700万元。将强盛集团公司、利民煤矿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吊销强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责成清镇市委市政府、贵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向贵阳市委市政府作出书面检查。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好安全和发展两件大事。